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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通告

  
来源;无忧会计网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2006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6月23日、24日、25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会计》。 
 


  二、报名条件: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的经历。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具有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的经历。 

  (三)经济类、法学类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具有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的经历。 

  (四)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具有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的经历。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对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2年税收工作经历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乌鲁木齐地区的报考人员于2005年12月12日至12月23日(双休日休息)报名;其他地、州、市的报考人员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2005年12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各地州市报名点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与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商定报名。乌鲁木齐地区考生到乌市克拉玛依东路34号(中国新疆人才市场四楼)报名。 

  (三)报名程序:乌鲁木齐考生报名时须携带同底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他地、州、市考生携带同底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老考生凭上年准考证和档案管理号报名;新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报名。 

  五、考试地点、考试时间。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准考证贴条为准,其他事宜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和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文件为准。 

  六、其它事宜: 

  (一)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要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2005年参加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请认真填涂档案管理号,否则按新考生对待,2005年成绩作废。 

  (三)2005年已参加过考试2006年具备了免试条件的考生,报名时按新考生对待不填涂档案管理号,否则将会按老考生全科对待。 

  详细咨询请拔打96588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991)4650800 

  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91)2823369 2836171 2833459 

  通讯地址及邮编:乌鲁木齐市民主路79号(830002)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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