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房地产报
言之凿凿的房产税扩围传言又一次被辟谣。6月20日,北京、南京等城市先后否认了“房产税最终版本已上报”的媒体报道的真实性。
这个楼市版“狼来了”的故事屡次上演,又屡次引起公众关注,说明房产税被各利益相关方寄予了不同的期望。对公众来说,房产税是打击“房叔”、“房姐”的反腐利器;对无房者来说,房产税是降房价的“终极杀手”;对地方政府来说,房产税又是解套债务、增加财政收入的法宝。
这些期望,在房产税身上附加了太多意义,房产税未必能够承担。
首先,房产税的作用不在于打击腐败,尽管一些专家认为房产税的步履蹒跚在于既得利益官员的阻力,但治理官员腐败,还应从完善法治、完善监督以及政府放权等根本制度层面着手,不能指望房产税这种单纯的税收手段。
其次,房产税不应成为降房价的“最后希望”。房产税的影响是缓慢的,其影响力体现在对长期购房习惯和购房心理的作用上,不会在短期发挥立竿见影的效果;而且持有房产成本的增加也只是影响房价的诸多因素之一,决定房价的仍然是供求之间的角力。美国、英国、日本等国都在持有环节征收房产税或物业税,也未能抑制住历史上的房价泡沫的形成。
一些地方政府仅仅从工具理性出发,把房产税仅仅当作土地卖完之后增加财政收入与替代“土地财政”的工具,其出发点也值得质疑。
以发达国家作为参照。房产税在英美等国的出现,是与乡镇自治与社区自治的传统分不开的,其本意是社区居民“凑份子”做事情,是因为社区需要有一些公共事业,如学校、道路、消防、安保等,这笔钱也严格用于本社区的公共事业,改善民生,而且支出也充分公开透明。所以,在欧美等国,物业税有着很强的民生本位属性。不同的城市和不同的社区有不同的物业税税率,而不同的社区由于物业税的不同,公共设施包括学校、医院的建设水平也产生了差异,不同社区的住宅估值也因此大不相同。这就在地方治理当中产生了良性的循环,越是治安良好、拥有好学校的社区,住房估值就越高,物业税就收得越多,而物业税收得越多,地方政府就越有钱用于改善民生。
可以看出,房产税应是民生本位,而不是仅仅当作政府财政解困的手段。以民生为本,也就意味着房产税应是一种地方治理理念的革新,地方政府必须要以面向本地居民提供良好的治安和环境为主要施政目标,以良好的公共产品来提升城市价值,而不是以GDP挂帅,把卖地、招商和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当作政绩来体现。
这样的民生本位治理理念的形成,需要我们在房产税制度设计之初就要有清晰的概念,把房产税的推行当作地方治理理念革新的一次契机:地方政府收入来自于当地居民,就应该想办法“讨好”本地居民,而不是讨好领导。
同时,房产税应该是我国整体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能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亏空时增加收入源的行动。经过多年税收总额高速增长之后,我国的整体税负已经达到新的高度。
不妨多想想,房产税的推出到底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