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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扩围要加强基础制度建设

来源: 京华时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称,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这是政府向市场发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即未来房地产宏观调控更强调经济杠杆而逐渐地放弃行政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国税总局在文中强调对房地产税征收的基础性制度建设。无论房地产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还是纳税信用评价规则、信用记录公开查询等方面,都是房地产税征收的基础性制度和社会共享制。就当前情况来

    看,房地产税制度存在许多不公平不公正,且征信体系十分薄弱。无论是纳税机关,还是纳税人,造假行为十分严重。加强房地产税收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已经成为保证房地产税公平公正的重要一环。

    要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就应尽快制定《住宅法》。作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根本大法,它不仅可以全面规定住房的性质(消费或投资),也是制定公平公正的房地产税的基础及依据。比如,美国的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繁荣都是围绕着《住宅法》宗旨,即生产安全舒适绝大多数人有支付能力的住房。这些法律有助于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全面公开透明,保证市场健康发展。

    房地产税对市场的影响不在于征收不征收,而在于这种征收是不是真正起到遏制住房投资的作用。这里不仅有房地产税征收的一系列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也有制定出什么样的房地产税的问题。对此,政府要做到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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