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北新闻网
受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增长7.5%,增幅同比回落4.7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矛盾更趋突出。一些税收收入降幅较大、财政困难的县,出现了收“过头税”的苗头。(8月13日《人民日报》)
听说过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就不知道还有一个税种叫“过头税”。专家解释“过头税”有两种:一是时间上的“过头”,如将明年的税提前到今年征收;二是幅度上的“过头”,就是巧设名目征收税费。“过头税”显然属于“乱收税”,根源在于“发展冲动”。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哪个官员不想做点事情、有点政绩?大概两年前,全国就有100多个城市提出要建国际化大都市。姑且不说这些城市有没有必要建国际化大都市,单说建国际大都市要花多少钱、钱从哪里来,就不难理解“发展冲动”为啥会频频出现了。
“发展冲动”源于考核竞争的无奈。一方面,上级有政绩考核,政绩牵涉官员的位子、帽子甚至升迁,哪个官员不对政绩趋之若鹜;另一方面,同级之间有竞争压力,大家都想率先、争先,成为“领头雁”甚至“老大”,自然会在GDP增长和保财政收入等方面大做文章、做足文章。而收“过头税”,既可以保财政收入增长,又能够在政绩考核方面挣分,何乐而不为?
然而,“发展冲动”违背发展本义,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危害性极大。因此,“过头税”必须立即叫停。同时,还要采取坚决措施,防止“过头税”改头换面,过一段时间卷土重来。
遏制“过头税”应从三方面着力:第一,发展经济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好”字当头、“快”字紧跟;第二,要转换思路,把工作的重心从“抓收入”转移到“控支出”上,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发挥更大的作用;第三,改革考核体系,力求更科学、更全面。比如,考察地方官员的政绩,不能只看GDP和财政收入指标,还要看当地百姓收入和就业情况,看生态环境怎么样,看政府债务有多少等。只有通过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才能有利于地方官员在经济发展上从长计议,减少急功近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