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荆楚网
受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增长7.5%,增幅同比回落4.7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矛盾更趋突出。一些税收收入降幅较大、财政困难的县,出现了收“过头税”的苗头。(8月13日 人民日报)
“如果不收过头税,政府就不能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这种心态在某些地方还存在,还有市场。一些地方政府就是用这种方式,维持着表面上看似较高的财政收入增长率。虽然,短期内“拔苗助长”拔高了财政收入总量,但是却将自己和征收对象陷入了“害人害己”的陷阱中。“过头税”不该成为阻止税收降幅较大的工具。
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直接决定税收收入情况。今年,由于受经济增长放缓的大环境影响,在部分地区,经济增长相对往年同期出现了乏力的情况,特别是一些经济结构单一、以资源为导向的地区,情况表现的尤为突出。但是,前几年由于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一些地区对财政收入的增长过于乐观,制定财政增长率和编制财政预算时期望值过高,为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铤而走险的收“过头税”。
认清“过头税”的危害,莫让短期利益伤害长期的发展。在经济增长乏力的当下,资金对于企业来说异常重要。当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资金的注入可极大的缓解资金周转困难,维持企业正常的运转。而对征税人员来说,收“过头税”既违背了税法规定和税务部门的工作原则,又损害执法者形象,最终把自己陷于不义。如果一味、坚决的要收取“过头税”,必将造成企业短期内不能脱困,税源恶化的结局,这与增加财政收入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同时,这一过程中,政府的形象必将受损。
认清形势,加快调整经济结构,为长远谋划。经济增长困难,税收增长乏力是机遇也是挑战。当前,在经济发展走低的大环境下,要果断的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步伐,主动淘汰一些落后的产能,拉长特色、优势产业的产业链条,培植新的经济发展增长点,以此来抢占新一轮经济发展竞争的制高点,这样才能确保经济的持续、繁荣发展,才能确保税源的稳定。而征“过头税”无疑是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短视行为而已。
“过头税”也在考验着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在很多地方,GDP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是政府“政绩考核”的硬指标,只有排名靠前才算“政绩”突出,导致地方政府一味追求GDP增长和保财政收入。考察地方官员的政绩如何,不能只看GDP和财政收入指标,还要看当地百姓收入和就业情况,看这个地方的生态环境怎么样,政府债务有多少等。通过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更有利于地方官员在经济发展上从长计议,减少急功近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