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金融观察
电影《让子弹飞》中有一个情节,一个叫鹅城的小县里,还在民国初年,其税收已经收到了2010年。这自然是艺术家的特殊夸张,但让我们感到震惊的是,这部电影的现实版本已在一些地方上演。受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增长7.5%,增幅同比回落4.7个百分点,财政收支矛盾更趋突出。一些税收收入降幅较大、财政困难的县,出现了收“过头税”的苗头。
所谓“过头税”,是指地方政府过度征收税务。概括而言,有时间上的“过头”(如将明年的税提前到今年征收)和幅度上的“过头”(巧设名目征收税费)两大类。山东省审计厅一份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末,这个省有11个县的地税部门对40个纳税单位多征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5.7亿多元;5个市县的地税部门对6户企业提前征收税费1.4亿多元。据了解,提前征税等行为在其他一些地方也存在。广东省公布的一份审计报告显示,有2个市的地税部门未经清算先征收2户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款1.7亿多元。众所周知,从8月1日起,对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这一政策将对促进小微企业释放就业潜力,推动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然而,一些地方却反其道而行之,为了增加税收,采取地毯式搜索,逐街逐巷推进所谓“零星分散税”征收;还有的区县人为地推进“个体户转企业”的数量,以增加税收,如西安市某区下发文件称,“确保年内完成‘个转企’1200户以上;以后每年按照50%以上的比例递增”。
无论是“寅吃卯粮”,还是提高税率,随意罚款,征收过头税都会导致企业负担加重,经营困难,税收将可能陷入竭泽而渔的恶性循环。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明确指出,收“过头税”害人、害己、害长远。各级税务机关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然而,既然“过头税”害人、害己、害长远,有关部门又三令五申不允许收取,那么,“过头税”为何仍屡禁不绝呢?经济下行,税收增速自然随之下降,保财政收入增长只是表面,更深层的原因,是地方发展的冲动与考核竞争的无奈。在地方为官一任,领导干部都想出政绩、干大事。但没有钱什么事也办不了,政府就会千方百计想办法,尽可能地增加财政收入。而被“分计划、定指标”的税收部门,目标完不成无法向上级交代,于是,便有了一些地方征收过头税的铤而走险。此外,地方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税收增长不如地方财政支出增加速度快,也促使一些地方借新债还旧债和拆东墙补西墙。
因此,要坚决制止征收“过头税”等行为,首先要改变以支定收本末倒置的做法,力行量入为出、开源节流的财政基本原则。一方面,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停建楼堂馆所,节省财政开支,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发挥更大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创造更适合企业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鼓励支持企业加大创新力度做大做强,创造更加优质的税源。其次,要改革考察地方官员考核体系,不能以GDP论英雄,还要综合居民收入、就业、生态环境、政府债务等多方面予以全面考核,让地方官员在经济发展上从长计议,减少急功近利行为。最后,由于现行税制下地方的事权和财力不完全匹配,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适度调整分税制税源,通过减少国税税种,适度增加地方税种,缓解地方财政收入过度紧张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