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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逸枫:中国房产税开征第十次喊叫"狼来了"

 来源:北青网房产综合 

  最新消息称,在今年4、5月间杭州版房产税方案出台前夕被叫停后,杭州市又提出了新的版本,税率由原来的0.4—0.8%上调到了0.5%—1.0%,而征收范围则仍然不包括存量房屋。不仅是杭州,另一个高温城市南京也传出了参与房产税试点扩围行列的消息。自2010年1月国务院首次提出完善住房税收政策的要求以后,开征房产税很快提上了议事日程,并于2011年1月在重庆、上海落地。现在,房产税再度成为房地产市场的焦点话题,这与财政部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发出的一个通报有直接关系。在这个通报中,财政部表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为全面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进一步积累经验。目前房产税的再度升温,可谓由来有自。2013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的政策要求,这是一个与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持续开展中的官方叙述有明显不同的政策宣示,它反映出高层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包括尚在进行中的调控有了一些新的考虑。在这个政策宣示之下,国务院一些与房地产市场相关的部门向外发布的信息已经与以往有所不同。
  房地产专家谢逸枫表示:“自2008年到今年8月28日,中央政府与部委已经第十次“叫”房产税开征了,却未见具体城市跟进扩容,说明房地产调控转向“稳定”。即使房产税开征呐喊“高潮”越高,离真正扩容的时机与背景及条件都不符合。”
  谢逸枫 :“房产税不是一个新的税种。早在1998年,国务院就颁布了《房产税暂行条例》,并开始了房产税的征收。同时,《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当时的政策用意是希望以此鼓励城市居民的住房消费,而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限制在商业用房,造成了民众对这一税种的陌生。显然针对新建住宅开征房产税是违反《房产税暂行条例》的。”
  “按目前房价走势,房价上涨的幅度超过收入增幅,房地产调控效果与作用不明显。而按照调控思路看,新一届政府房地产调控思路在转变,主要是通过市场手段调节。但在当前的情况下,随着城镇化水平提高,供求关系、外资和个人投资等因素共存的情况下,房价大幅下降是做不到的。当前中央的调控政策并没有放松,但其效果应该是控制着房价不要增长过快,涨幅与大家收入水平相当。”
  “当前地方政府依赖于房地产,包括卖地、卖房的税费及上下游的产业税费等稳增长方面,已经是普遍情况。在经济不够景气的时候,这种依赖会更加严重。短期来看难以扭转,政府需要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由于经济调结构与转型及改革,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未来十年到二十年内将保持房地产“生财机制”。”
  2013年2月底,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2013年5月,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2013年5月,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预计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专家认为,条例出台后,全面征房产税技术条件基本具备。201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明确,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2013年8月,财政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通报时表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为全面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进一步积累经验。上海2012年全年此项税收达到92.5亿元,2013年上半年已达到62.6亿元。虽然房产税在上海整个财税收入中仍然只占很低的比例,但对于财政部来说,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对于减轻税收减增所带来的压力,显然是可取的。
  2013年8月19日,根据媒介报道,由发改委、住建部、国土部等部门会同相关行业协会正稳步推进楼市调控长效机制的制定。尽管存在温州松绑调控等试探政策的情况,但这种现象不会大幅蔓延。按照高层的定调,在10月三中全会召开前,楼市调控政策基调将以稳为主。其他城市试图松绑政策的尝试,很有可能被驳回。权威人士称,最新的杭州房产税试点方案有望提交给主管部门,有望10月后推出。按照方案,杭州房产税税率将提高至5%—10%,而非原方案中的4%—8%。南京、青岛等城市的房产税方案已经成熟,均有望纳入下一批试点范围。此外,一线城市也有可能纳入新一批试点。该人士还表示,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全国房屋普查体系等,在完成基础工作后,有可能在10月后取得实质性推进。土地、户籍等制度改革将真正纳入议事日程。长效机制建设是渐进式过程,具体制度设计等尚需长期论证。限购、限价等政策很难快速退出,现有政策基调恐将持续一段时间。
  有关部门以增量住房的房产税通过当年住房销售额来进行估算,存量房产的房产税收入通过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城镇人口以及历年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进行估算,选择0.4%、0.6%、1.2%、2.0%和3.0%五个档次,按销售价格70%或100%两个比例进行征收。估算结果是,全国房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在4.82%至51.63%之间,即按0.4%税率,销售价格的70%征税,全国房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是4.82%;按3.0%税率,销售价格的100%征税,全国房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是51.63%,总体增收效应非常明显。虽然房产税是西方的主流税种,也是中国财税体制改革中迫切需要推开的税种,但实际推行中却一直难有大动作,上海、重庆的房产税征收范围和力度都十分有限,对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也不大。房产税推行难的原因,主要来自两大方面:一是舆论上反对“增税”的声音;二是现实中的征管条件是否具备。
  2013年8月28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作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指出,1-7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151亿元,增长49.4%;地方财政本级收入42080亿元,增长13.5%,主要是前几个月房地产市场成交额大幅增加,带动相关地方税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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